
朗读
招政〔2012〕11号
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村两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14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迎接上级对我镇的验收考核,特作如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全镇从3月20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时间共40天,具体实施时间为3月20日—23日召开动员会,参加对象为各村支书、主任、会计;3月24日—27日各村将发放到户林权证和集体林权证查实清楚,集体林权证(生产队组以上的林权证集中到镇林业站)统一复制;4月1日—10日各村由会计具体负责上门填写到户的林权证、清册;4月11日—12日汇总清册;4月13日——20日各村的界至等填写;4月21日—30日,部份村外业上山核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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