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确保青石镇各行政村创建无违建村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青石镇创建无违建乡镇工作目标,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及村主职干部
二、考核目标:详见附表一。
三、考核内容
1、台账完善。各行政村要建立无违建创建申报表、无违建承诺书、违法建筑处置清单、“两违”巡查(巡查日记、处置登记、工作例会记录等)等台账。
2、数据准确。各行政村上报的拆除户面积、拆前拆后照片等相关资料要准确无误,并及时上报镇“三改一拆”办公室。
3、拆后处置到位。各行政村要全面落实拆后处置工作,及时拆除,及时清理。拆后建筑垃圾要在15个工作日内清理到位,并做好拆后土地利用(复垦、复绿、按规划建设、清运)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对照考核目标要求,由各行政村向镇创建“无违建乡镇”办公室进行申报创建无违建村,并将无违建村创建申报表、“两违”巡查防控台账、无违建创建承诺书交镇创建“无违建乡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