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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教党〔2015〕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学校党支部(总支):
现将《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常山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找准党建工作与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为主线,以党建教学“双目标”管理和创建“六好”党组织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常山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强化支部班子建设。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科学设置、合理调整党组织,选优配齐、配强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建立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年度考核时学校党(总)支部要向局党委和学校全体党员分别汇报,并接受全体党员评议。对于满意度较低的学校党组织,局党委将进行专门谈话,情况较严重的将责令整改。
2.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局党委年度目标任务,构建充满活力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学校党(总)支部书记主抓、其他支委具体抓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良好格局。加大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指导力度,增加党建工作在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比重。
3.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各校党组织要参照《常山县机关党建若干工作制度》(县机工委〔2014〕10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及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使党建工作思路明晰、要求具体、运作有序、资料完整。相关制度、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继续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努力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
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保障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党组织要参与涉及学校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积极促进校务公开从结果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过渡。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在学校管理以及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民主权利。
6.加强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全面掌握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现状,指导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单独建立党组织,在党员发展指标上予以适当倾斜,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上的探索,引导民办机构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长效覆盖转变,推动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双强争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年底前,至少建立1个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示范点。
7.深入开展“六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党政班子建设好、党员作用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好、规章制度建设好、教育教学质量好、精神文明建设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学校党组织创建活动,夯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
8.深化“学校党组织进社区”活动。以各校党组织为活动主导,以党员教师为活动主体,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资源优势和教育优势,做好对学生的校外管理,帮扶救助社区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帮助提升社区党建水平,有效发挥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
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依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的条件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坚持“三推一定”(党员推荐、教职工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党支部按规定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实践考察,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考察以及按期转正工作,按时完成审批与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