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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青石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4年青石镇纪委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4年青石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注重廉政教育。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镇村干部会议和每周一夜学为平台,通过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观看廉政教育片、组织党纪政纪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方面多途径加强学习,增强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年初特别对36名新任村主职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和任前组织谈话、廉政谈话,并实行任前、届中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及时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
2、强化廉政责任制。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常山县青石镇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实行“一岗双责”和“三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狠抓农村基层廉政建设。今年年初,全镇全面完成行政村撤并规模调整以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增强新任村主职干部廉政责任意识,及早与各行政村党支部签订了《2014年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村党支部书记对所在支部负总责,重点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促使村干部廉洁履职。
二、发挥监督执纪职能,努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1、党内监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镇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研究决定重大事务镇纪委都全程参与。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干部任免监督。今年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任用了2位年轻干部为镇中层副职;年中,分别对因选举遗留的阁底村、水南村的党支部书记、村监会主任岗位予以任命使用。在任用干部过程中,严格执行《常山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制度,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择优选人用人。
3、重点项目监督。严格按照《青石镇一把手“七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细则》和《青石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在石博览园项目建设、恒寿堂项目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铁路征迁以及内部制度改革、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设投资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镇党委都能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镇纪委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廉洁运行。
4、财务监督。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我镇现有单位账户7个,账号8个,均存放于县财政局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中,并全部向县财政局报备。固定资产都实行财务登记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登记造册。每半年对固定资产普查登记一次,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查明责任,及时处理。采购大型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统一登记。
5、严格依法执纪。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对查处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今年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件,对涉及赌博、酒驾的两名农村党员都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目前,仍有4名涉及酒驾的农村党员正在立案查处当中。在今年“三资”管理的检查中,镇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2名工作人员因监管不到位分别被问责诫勉谈话。对反映今年七一活动期间个别村党员、干部违规外出公款旅游信访件进行及时查处,退出违规资金1万余元,狠刹农村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
三、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工作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