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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金办〔2015〕29号 签发人:杨力军
关于组织开展金川街道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 知
各村(居)委员会、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安委会的要求,现就我街道组织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见》(衢委发〔2014〕22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常委〔2014〕29号)及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街道各村(居)、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三、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在网络、短信、微信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开展安全生产动态报道宣传。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街道在辖区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将面向村民、企业员工、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示安全生产知识图板,发放安全常识宣传资料。
(三)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周一夜学等形式,在干部群众和企业间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