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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
常住建〔2015〕34号
常山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期我县降水量明显增多,天气预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还将有强降雨天气,防汛形势严峻。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5〕20号)文件精神,为全力做好汛期内建筑施工工地防汛各项工作,保障我县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住建系统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二、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相应职责
各单位、科室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各自职责出发,开展拉网式防汛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市政公用、园林、建设工地(建筑、市政)等,落实防汛责任制、发布预警信息、检查城市低洼地段排水情况,对防汛物资、器材、队伍准备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力求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单位、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房管处要做好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汛期安全巡查工作,强化物业小区电梯、配电室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防汛期发生安全和消防事故。
2.市政园林管理处要加强对市政桥梁、道路等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要对城区内的排水管网、暗渠窨井等进行清淤疏通,并对阀门、井盖等构配件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汛期排水通畅,对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袭的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并对重点低洼积水地段安排专人值守巡查,进行重点监控,制定、完善应急转移预案,同时要做好内河排涝工作。
3.公园广场管理处要对公园山体陡坡、驳坎、涉水步道、树木、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排险防护加固;及时清理因大风、暴雨发生折断、倒伏的行道树;对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禁止游客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