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5〕52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8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