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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2015]1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全面加强我乡2015年度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和健康素质,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常山县农村健康体检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新昌乡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请各村抓好工作落实。(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二0一五年
新昌乡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乡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和健康素质,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根据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关于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卫生乡建设的要求,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努力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责任,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是改善农村卫生状况,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建设卫生乡镇的重要举措。通过此项工作使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卫生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农民健康更有保障,同时让社区卫生服务与农民健康结合得更完美,逐步使农民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就医习惯,让农民兄弟“看得起病、看得上病、加强预防少生病”,使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最终达到人人享有优质健康保健的目标。
三、健康体检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
新昌乡成立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健康体检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工作。
组 长:魏 斌
副组长:李金木 陈小伟
成 员: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内),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二)健康体检具体事项
1、健康体检对象:新昌乡2015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农)民。
2、健康体检项目:我县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确定为物理体检(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肝、胆)、血糖。其中对60岁以上老年人增检双肾B超、血脂筛查、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已婚育龄妇女增检子宫及附件B超;对外来婚嫁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高危职业从业人员、本地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可自愿选择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对参加合作医疗的0-6岁儿童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的体检内容执行;中小学生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健康体检内容执行。
3、健康体检工作场地:由各行政村安排,安排时兼顾到合并村的具体情况。
4、体检工作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人员由新昌乡卫生院抽调组成(具体由卫生院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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