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5〕40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
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6·27”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市安委办的要求,县安委办决定从7月至12月开展全县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抓紧排查摸底全县存在粉尘使用场所、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和单位,排查整治企业和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规范粉尘作业和使用行为,提升使用和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存在铝、镁等金属粉尘、煤粉、面粉、淀粉、玉米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涉爆粉尘的使用场所和作业场所。
三、职责分工
(一)涉及金属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煤粉制备、食品生产、橡胶及塑料制品等可燃爆粉尘企业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消防大队、经信局、林业局、商务局配合检查。
(二)涉及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等粉尘企业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安监局、消防大队配合检查。
(三)涉及棉毛麻化纤等纺织品加工、纸制品加工等粉尘企业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安监局、经信局配合检查。
(四)涉及文艺演出、群众娱乐等活动粉尘使用场所,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旅游局配合检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粉尘使用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各类娱乐性活动、赛事活动中是否还有使用彩色粉尘的情况。
2.查活动中使用彩色粉尘的种类和数量、参加人员等情况,是否在封闭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喷洒彩色粉尘。
3.查是否存在集中、持续、高浓度喷洒彩色粉尘且有明火、高温热源的问题。
4.查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查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渲染气氛。
(二)粉尘作业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违规在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2.查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4.查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5.查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掌握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
6.查是否存在非法转移粉尘防爆危险工艺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取消危险工艺。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