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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2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全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深化常规性工作,突破创新性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我县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2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 矿山领域
1.矿山开停工情况;
2.矿山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3.地下矿山开展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完善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配备好相关检测和防护装备的情况;
4.矿山和尾矿库低温雨雪灾害天气防灾工作情况;
5.领导带班情况。
分管领导带队,矿山危化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属地乡镇参加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安全设施落实维护情况;
2.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及医疗保障等情况;
5.值班情况。
分管领导带队,矿山危化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属地乡镇和开发区参加检查。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