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教育局(通知)
常教普〔2016〕14号
关于举办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改革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衢州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衢教办基〔2016〕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各学校要根据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我局将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
1.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3.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有关项目要求
常山县教育局
2016年 3月28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乡镇(街道),部门。
常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1
常山县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艺术节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各学校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二、项目、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项目
本次艺术节活动主要有两项:一是选拔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节目及美术作品;二是参加衢州市“婺剧进校园”系列活动(第六期音乐骨干教师师资培训、音乐教师婺剧展演赛、“婺剧进校园”现场会),和“竹笛进校园”试点学校音乐教师竹笛培训活动。
选拔参加市艺术节活动项目主要为:合唱、合奏。美术作品设绘画、书法、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等5个项目。其中书法项目与2016年“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结合进行,统筹组织。
(二)对象与分组
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县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合唱、合奏项目设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甲组、乙组,高中甲组、乙组;美术作品类项目设小学组、中学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初中、高中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初中、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高中学生。
三、时间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至4月,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能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举办艺术比赛活动。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节目和美术作品报送至县艺术节组委会。
第二阶段: 5月至6月,为县艺术节活动阶段。
4月25日,各学校结合实际,选拔优秀合唱、合奏节目报送县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5月20日前,各学校按照指标选拔报送美术作品、征文及论文报送县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5月中下旬,县教育局将成立专家组,开展合唱、合奏节目选拔,选定优秀节目报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5月底,县教育局组织美术类作品集中选拔,优秀作品报送参加市艺术节比赛(各项目报送办法见附件3)。
四、奖项设置
1. 合唱、合奏分设金奖、银奖;美术作品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合唱、合奏项目金奖的指导教师和美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主要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学校。
五、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