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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6〕24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强化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找准存在的问题不足,周密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分析总结“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全面分析总结,找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立即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盲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岗位、到人。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杜绝检查“走过场”、“打擦边球”。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挂牌督办;该停产的必须停产,确保万无一失。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一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事前问责,坚决将道路运输领域“创建平安车站、创建平安运输企业、创建平安公路、创建平安工地”四大行动推向深入。二是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交警、交通部门要突出农村、山区、风景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加强渡口、渡船和库区旅游观光船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等行为。三是要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排查交通警示标志、防护栏等是否齐全,确保“国庆”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旅游安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节前对旅游线路、旅游车辆、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车辆、旅游设施设备严禁使用,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和场所,要立即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仍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