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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12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县政府办班子及科级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县政府办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李德勇 主任、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县长、副县长的重要活动安排;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
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周建军 副主任、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法制办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法制、教育、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教育局、文广新局、卫计局、广电总台(华数公司)、电大常山学院。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新闻中心、档案局、红十字会、社科联、各民主党派。
分管文教卫科;分管法制办法制监督科、复议应诉科。负责办公室行政执法、计划生育、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黄廉科 副主任、党组成员、外事办主任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外事办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学技术、工业园区建设、金融保险、证券、议案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经信局(中小企业局)、招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办、开发区管委会、辉埠新区、乡镇功能区。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科协、人行、银监、金融保险证券机构、供电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石化公司。
分管工业科。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档案、物资采购、招商引资、联系企业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郑 兵 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五水共治”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汪正满 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主持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工作。
负责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刘利忠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发展改革、能源、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监察、司法、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制、人民武装、外事、综合考核等方面工作。
联系发改局、国土局、监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法制办、司法局、审计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国资办、矿管办、外事办、应急办。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老干部局、督考办、国税局、驻常部队。
分管综合二科、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平安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综合考核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郑 刚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处理商务、服务业、旅游、供销、侨务、对台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民宗局、商务和粮食局、旅委、侨办、供销联社、服务业办。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县文联、台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分管服务业科。负责办公室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为民办实事项目等方面工作。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