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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13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
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行业经营管理,根据《常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常委办〔2016〕30号)和《关于印发常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常创卫委〔201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城市管理品质为目标,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对城区洗车行业的规范管理,改变洗车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状。
二、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从事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的洗车点。
三、整治内容
(一)无照经营或证照不齐,擅自从事洗车业务;
(二)不具备与洗车作业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占用人行道、绿化带洗车、停车或堆放洗车设施设备和晾晒物品;
(三)违规排放洗车污水,造成污水乱溢沾污路面,影响环境卫生;
(四)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整治时间和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