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的背景
随着涉河砂场全面关停,碎石行业利润空间扩大,我县非法利用废矿废料加工经营碎石活动有所抬头。由于碎石加工场一般都是在道路沿线布点,严重影响了我县“四边三化”工作。同时,非法碎石加工造成了国有矿石资源大量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为加强全县碎石资源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陆域碎石加工场规范化、集约化水平,建立碎石资源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碎石资源有序合理利用。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全县范围内陆域碎石加工场的整治,集中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用地合法、持证经营、按章纳税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全县陆域碎石加工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措施
通过调查摸底、宣传造势夯实整治基础,在集中整治阶段分三类进行整治:一是对无证无照或不符合“四边三化”及生态功能区块要求的碎石加工场点,在2016年6月底前一律取缔。二是对国家重点项目(铁路、国省公路)建设工程,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碎石加工企业,进行限期处置。三是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持有碎石加工营业执照企业,按照标准开展整治提升。
五、整治时间
2016年5月31日开始
六、整治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