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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22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
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厉向军等10人为常山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3年。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听取、认真研究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县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丰富监督形式,促进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参与监督。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好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附件:常山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常山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