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 (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201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出台了国家层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解决当前我省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我省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水平,通过二年多对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执行和实践,认为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细化,制定更加具体、更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指导、规范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为此,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在《办法》的制定过程中,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发文立项,并向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书面征求意见 ,共收集意见85条,采纳和部分采纳56条,未采纳29条。未采纳的意见有些与上位文件规定相违,有些过于具体,已与一些单位沟通。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没有收到意见反馈。出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二、制定《办法》的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