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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1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县H7N9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H7N9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政府已有部署和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力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县范围内各类活禽交易市场必须于2月11日12时前全部关停到位。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到位。关停情况于2月11日15时前报县H7N9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青华,联系电话:13905702101)
三、县H7N9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县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通报,并严格问责。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H7N9疫情处于高发状态,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引起国际卫生组织的高度关注。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H7N9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我省属于人感染H7N9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发病人数较多,死亡率较高,防控形势十分严峻。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10日,全省己累计确诊H7N9病例73例,其中死亡13例;确诊病例数较多的市为:杭州市17例,宁波市14例,温州市13例,丽水市8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