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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1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医疗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努力实现全县无偿献血总人次与常住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22%(按献血1次计算1人次),一次献血300毫升(含300毫升)以上比例达到75%以上。
(二)鼓励动员公民多次、定期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医疗机构成分输血率达到97%以上;大力开展自体输血,自体血回输占临床输血总量的10%以上。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率,力争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95%认上。
二、工作任务
围绕工作目标,结合近年来我县无偿献血年度总量及临床用血情况,制定2017年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计划(见附件1),年度内计划动员无偿献血总人次2000人次,献血总量590升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无偿献血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崇高事业,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偿献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的动员发动、组织协调和预约安排等工作,确保完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各单位填写好《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反馈表》(见附件2),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送至县献血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加大对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激发广大城乡居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把血液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纳入科普工作和健康教育内容,消除人们对献血的恐惧心理。要加强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宣传报道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加强保障。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广泛动员本单位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要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无偿献血者的各项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误餐、交通等补贴。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
附件:1.常山县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安排表
2.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反馈表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