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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7〕16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
山县“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常山县“五水共治”“四边三化” “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常山县“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工作推进力度,切实解决“五水共治”“四边三化” “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五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为使集中攻坚行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要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全面实现今年拿下“大禹鼎”,成功创建省级“无违建县”,7个集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1253户农村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改造到位,“四边”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五水共治” “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等五项工作在市对县年度考核中名列前三位的工作目标。
二、 主要任务
(一)“五水共治”工作任务
1.严守底线防反弹。开展剿劣“回头看”,杜绝整治反弹;切实解决畜禽养殖反弹、园区外企业纳管不到位、城郊结合部、城区内河、南门溪、常山港等沿线农家乐(渔家乐)、餐馆、洗车店雨污直排(混排)、小作坊加工点,小矿山以及固废堆场等突出问题,确保不在冲刺“大禹鼎”期间出问题、出纰漏。不断完善钉钉河长制信息化系统,县、乡、村三级河长及26条河道挂联责任单位,及时解决问题。
2.聚焦短板抓整改。开展“入河排污(水)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对需整改的排污(水)口,实行挂号整改,销号管理;对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整改。着力解决常山港、龙绕溪、虹桥溪、南门溪、芳村溪等主要河道入河雨污混排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镇级污水处理站“三率”(收集率、负荷率、达标率)不达标及日常性运维、截污纳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10月底前,基本完成2014-2016年度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工程验收移交运维,以及2017年33个生活污水提标改造任务。
3.攻坚项目抓进度。加快推进独流入海常山港一期、独流入海常山港二期、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11月底前,既要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更要确保功效系数法的项目“保二争一”,力争跑在全省前列。完成2家涉水行业整治;力争2014-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项目验收与设施运维管理“优秀县”称号;完成“阳台废水零直排小区”和加油站的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漏整治。
4.浓厚氛围赢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着力开展“治水满意度”我知道、我参与、我支持、我自信、我满意”五大主题活动,实现“群众满意度”测评提升8%左右。力争“骑行河长联盟成立暨全省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在我县举办,将“骑行河长”品牌推向全省。深入挖掘“民间河长”力量,建立180支“老骥常青骑行河长”护水服务队;尽可能争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正面肯定批示。
(二)“四边三化”工作任务
1.完成交办问题整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县交办要求,高质量完成省、市、县交办(督办)的各批次问题,及时完成各级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
2.开展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高铁、高速(含连接线)、国省道沿线赤膊房、蓝色屋面、墙体广告残留问题,整治废品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范围内蓝色屋面、赤膊房问题开展调查摸底,对合法蓝色屋面进行喷漆,赤膊房进行统一立面粉刷,清除沿线生活垃圾和杂草,开展生产生活污水治理,一律不得设置垃圾存放点、废品收购点,清理沿线废旧轮胎、石材、钢材、砂石等乱堆乱放问题,整顿沿线经营户门前乱摆放问题,彻底整治户外广告、移动灯箱、占到经营等行为。对绿化缺失问题进行复绿,青山白化(坟墓裸露)问题进行绿化补植,全面提升国省道沿线路域环境景观。
3.推进10个示范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10个重点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对省级最美高速入城口杭金衢高速常山出口、省级精品示范道路221省道、市级最美入城口朱富线东入城口、市级精品示范线205国道开化交界至赵家坪段和大白线进行全方位打造,拉高标杆,争创省市精品。
4.完善长效管控机制。针对“四边三化”工作中遇到的赤膊墙整治、蓝色屋面、青山白化、矿山治理等问题点位整治后反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牵头部门要制定对应的专项管控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态管理。落实路长制、网格化巡查机制,各级路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线路巡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路段长实效。
(三)“三改一拆”工作任务
1.深化“无违建县”创建。一是新增违法建筑得到全面控制。二是各类存量违法建筑依法处置到位。1999年1月1日以后农村新建住宅而没有拆除老住宅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农房确权登记率达80%以上。三是所有违法建筑拆除后建筑垃圾清理到位,拆后土地利用率达80%以上。四是城中村改造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五是所有乡镇(街道)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六是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方面做到‘四个有’:即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有健全的规划体系、有完备的防控体系、有规范的农民建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