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相关民办养老机构:
根据省民政厅意见,2018年春节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不下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的书面通知,春节慰问金是否发放由全省各地视情况自行掌握。根据我县乡镇(街道)敬老院(包括相关民办养老机构)每年春节要给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红包)的传统做法,为了让乡镇(街道)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的集中供养特困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2018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乡镇(街道)敬老院(包括民办养老机构)中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
二、发放标准
按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发放时间
2018年2月15日除夕前。
四、资金来源
由各乡镇(街道)敬老院(包括民办养老机构)从自有积存资金中列支。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