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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常经开〔2017〕53号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无欠薪园区”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派驻各分局、下属国有企业、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部署,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及《常山县创建“无欠薪县”方案》(常政办发[2017]1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经开发区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无欠薪园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无欠薪园区”行动实施方案(pdf文档)
附件2:经济开发区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s文档)
2017年12月28日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1:
“无欠薪园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园区内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力争在2018年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开发区、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欠薪治理新格局,保障园区稳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项目投资方面: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确保零欠薪;园区企业在建工程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不发生500万元以上欠薪案件。
(二)投产企业方面。投产企业欠薪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不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
(三)信访维稳方面。不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年8月-2017年9月)
1、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9月前)。根据“常山无欠薪”行动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由开发区办公室牵头,开发区住建分局、人社分局、建设科、社会综治科等科室配合,制定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底前报常山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2017年9月前)。按照三级网格化分工,各网格员要加强与联系企业的工作互动,通过钉钉、微信、深入走访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切实将“园区无欠薪”行动的决心、意义传导到位,园区各企业要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为“园区无欠薪”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
1.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治理。(牵头领导:严建华,配合科室:开发区人社分局、经济发展局、人事教育科)
(1)按照网格化分工,园区企业于每月初开展自查自纠,于每月15日前将欠薪情况报送至各联系网格员,各网格员不定期入企实地排查,实行欠薪零报告制度,每月集中汇总至开发区人社分局,由开发区人社分局向县人力社保局上报企业生产经营异常状况信息,并实施重点监控。
(2)开发区各级工会、两新党组织等,要主动作为、发挥组织优势,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督促企业严格依法支付工资,全面做好农民工帮扶工作,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开发区人社分局要定期研判,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配合县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按照“从速、从快、从严”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就近解决工资争议。
2.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牵头领导:方世丰,配合科室:开发区住建分局、行政服务分中心、预(决)算科、建设科、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