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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8〕67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常山县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环保督察要求,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现就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我县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运输、经营单位,摸清固体废物的存量和现状,查明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基本情况,以及固体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产业链条。一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即报、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强化执法联动,形成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合力,查处一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整顿、规范一批严重违规、管理不到位的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遏制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多发态势,倒逼企业和个人守法经营,为建设“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打下更为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存量排查
排查全县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堆场,重点是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附近区域,形成固体废物堆场点位排查清单,并根据点位排查清单进行鉴别分类,确定重点监管点位。其中,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为主要成分的,排查所有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成分的,重点排查重量在100吨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重点排查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按职责分工,做好鉴别分类的指导督促)
(二)源头排查
1.排查全县范围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企业防治危险废物污染方面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做好指导督促)
2.排查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工业污泥)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企业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方面情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做好指导督促)
3.排查全县医院和诊所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申报管理、处理处置等情况。(县卫计局负责;县环保局做好指导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