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
《常山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常山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常山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我县整体推进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中共衢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衢市教党〔2018〕35号)等要求,结合常山县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发挥“护旗手”党建品牌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学校党组织的组织力和领导力,提升学校党建和立德树人水平,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2.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3.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发挥“护旗手”党建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规范组织活动,提升学校党建品牌影响力。大力推进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
4.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发挥党员教师表率作用,确保立德树人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教育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学校党政班子建设与机构设置。根据目前我县学校校长、书记任职的实际情况,结合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整体推进、分类实施、平稳有序”的原则,对部分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岗位进行调整,选派学校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书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书记、校长是否分设,书记、校长一肩挑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2.明确学校党组织职责以及书记与校长的责权。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 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