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开头关键的一年,我县地方病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血、地防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防治氛围,继续全面实施跨区域联合查螺和无障碍灭螺举措,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推进各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血防“十三五”规划的如期实现。为进一步巩固金川街道的血防成果,根据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不出现本地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人、新感染病人(畜)和感染性钉螺。
(二)有效控制残存钉螺面积,当年有螺面积压缩率达80%以上。
(三)进一步做好疟疾监测及消除疟疾评估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布鲁氏菌病、地氟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性疾病的防治与监测。
二、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
1.查螺。
(1)查螺时间:春季查螺为3月底至4月底,要集中力量,全面调查。秋季查螺为9月初至10月底,重点为春季漏查和查漏环境、村庄周围复杂环境,以及当年灭螺和巩固性灭螺环境。
(2)查螺范围:全街道必查村数8个,其中3年内查出钉螺的行政村6个,3-9年未查出钉螺的行政村1个,10年以上未查出钉螺的行政村1个(附件1)。
本街道联防查螺工作按《浙赣两省四街道(市)2018年血防联防联控工作计划》进行。
螺点内检获的钉螺应全部解剖,如螺点内钉螺较多时,至少解剖1000只,并有记录。
(3)螺情核查:在村自查或乡镇专业队查螺结束后,应组织对有螺区域进行逐点核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如当年复现的钉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钉螺面积进行复核;如当年复现的钉螺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5000平方米及以上,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省血防中心进行核实。
林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移栽过程中钉螺携带的监测,防止输入输出钉螺,及时将监测结果报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灭螺。
(1)时间:春季灭螺为5月上中旬;秋季灭螺为10月中下旬。
(2)范围:采取当季查出当季灭螺的对策,确保短期内消灭。当年查到钉螺的环境要全环境灭螺,并根据钉螺分布范围及周边环境进行扩大灭螺。当年未查到钉螺而3年内有螺的环境,要开展巩固性灭螺。
(3)方法:采取药物结合土埋的综合灭螺措施,当年有螺环境,春、秋两季分别灭螺3次;巩固性灭螺环境,春、秋两季分别灭螺2次。环改灭螺要与农业园区、水利、林业等建设项目相结合,改变钉螺孳生环境。
街道办事处联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有螺区苗木等植物的检疫工作,对发现携带钉螺的植物及时开展灭螺。有螺环境的苗木未经检疫和灭螺不得外运销售,防止钉螺输出、扩散。
纳入承包灭螺的环境,按《常山县灭螺承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承包合同书约定的内容进行。
(4)灭螺考核:在春、秋两季灭螺结束后分别开展灭螺效果现场考核,活螺密度下降率要求达95%以上。
3.病情监测。
(1)本地传染源监测:当年查出钉螺的自然村,对6岁以上人群及全部放养的牛、羊、猪开展监测查病(家畜监测由街道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县中医医院对我街道的各联防村按《浙赣两省四街道(市)2018年血防联防联控工作计划》开展监测查病。
由卫生院采血后及时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6月30日前完成监测任务数的40%,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监测任务(附件2)。
(2)输入性传染源监测:县中医医院要对来自疫区的人员开展门诊监测,并联合农业部门开展家畜病情监测,一旦发现疑似血吸虫病病人,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并协助做好确诊、流行病学调查及治疗等处理工作。对外来民工集中的大型工地、大型厂矿要重点开展主动监测工作(附件3)。
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是阻断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街道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有螺区域改厕工作。
4.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
继续开展晚血病人内科救助项目,提高治疗救助覆盖率和项目经费使用率。3月份开展新增晚血病人的申报、初筛、体检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上报市级和省级复核。同时,做好现有和新增晚血病人的内科治疗救助和随访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救助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5.血防信息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