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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常山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进一步压缩我县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2018年底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发票申领实现“当场即办”。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全县各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形成各部门数据交互共享机制,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和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和应用,压缩环节、精简材料、提高效能,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流程。
(二)切实压缩企业开办各环节办事时间。
1.提高企业登记效率。深入推进营业执照全流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咨询、优化功能,开办企业既可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也可以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提交申请。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实施市场主体全部注册登记事项“当场即办”。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加快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个机关的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企业设立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持续推广“钉钉视频办照”新模式,进一步落实住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等举措。
2.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加强公章制作单位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服务品质,刻制公章实现“当场即办”。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市场监管部门采集并推送相关信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