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8〕171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常山胡柚产业转型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常山胡柚产业转型提升,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关于印发常山胡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60号)精神,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柑桔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衢政办发〔2018〕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2019年期间,对《关于加快常山胡柚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作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一、园地流转
鼓励业主规模流转。全县范围内,流转时间在10年(含)以上的,新流转胡柚园地面积在200~500(含)亩、500~1000(含)亩以及1000亩以上,平均亩栽40株以上,每亩分别补助800、900、1000元。验收合格后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分二年下达,第一年补助50%,第二年补助50%。新流转胡柚园地认定:①流入主体与流出农户签订流转协议,②定期支付流转费,③流转主体按胡柚标准化基地要求管理,投入到位。
二、高接换种
全县范围内,树龄长、树势衰弱、病虫危害严重的果园,采用露骨更新或高接换种技术改造,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亩栽40株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新流转的基地如同步全面实施露骨更新或高接换种改造的,可一并享受该政策。
三、失管桔园整治
根据2018年衢州市下达的失管桔园整治工作任务,鼓励以乡镇(街道)或村为单位统一开展桔园淘汰工作,按实际淘汰株数并补植到位的,每株补助15元。村级组织完成整治任务后,报乡镇(街道)验收。10月31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统一组织社会化服务清理。
四、常山胡柚新品种推广
新种植胡柚新品种01-7,种植标准、管理规范、面积在50亩(含)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五、常山胡柚优质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