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加快高端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委办〔2017〕92号)文件精神,每年11月份对建成并运营半年以上的高端民宿项目开展验收申请;为精准掌握我县每度高端民宿建成情况,为政策兑现提供基础数据,现就落地建成(包括运营不足半年)高端民宿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建成并运营半年以上项目。预计到2018年12月20日建成并运营半年以上的民宿项目(今年8月份对2017年建成并运营验收项目除外)。
2.建成(包括运营不足半年)项目。预计到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包括试运营及建成后运营不足半年)。
二、提供材料
1.建筑合法产权证明。建筑面积(包括阳台,丈量以CM为单位)四至草图及总面积(占地及建筑);
2.民宿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