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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司法局 文件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常司[2019]23号
常山县司法局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农村法治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将培育一批懂法、知法、守法,具有法律素养的“法律明白人”。现就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从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有威信的村(居)民等中选出具备一定法治观念、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的人,经过系统法律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培育189名“法律明白人”,使其成为普法宣传、调解纠纷、维护稳定、参与社会治理等能手,影响和带动身边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选拔条件
1.崇尚宪法和法律,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相关事务。
3.为人正直,处事公道,作风务实,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三、工作职责
1.带领村(居)民学习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带领村(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邪教。
3.带领村(居)民大力弘扬本地好人文化、孝文化等德文化。
4.带领村(居)民学会用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
5.协助村(社区)委会、司法所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6.不定期的参加相关培训。
四、考察确认
1.启动实施。“法律明白人”申报采取村(社区)推荐、乡镇审查、县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各行政村选拔1个“法律明白人”。由村(社区)委会将名单上报给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审核确定后将名单于8月21日前上报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
2.培训教育。
一是优化培训计划。县司法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