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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4〕158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 11 月 20 日
常山县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我县部分乡镇、街道无证非法采矿活动有所抬头。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各类矿产资源行为,实现矿产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非法加工和运输、破坏林地、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和查处;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乱采滥挖、盗采资源等矿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全县辖区内所有非法开采各类矿产资源的企业和个人。
(二)工作任务:一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勘查、非法采矿、乱采滥挖、以采代探、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矿活动;打击非法加工运输各类矿产资源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非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矿产品案件。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矿产资源合法有序开发。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督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三个月,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上中旬)
主要工作是制订方案、成立机构、召开动员会和公布公告等。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微博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营造打击非法采矿的良好舆论氛围,掀起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高潮;各乡镇、街道针对本辖区内无证非法采矿点,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健全非法采矿点档案,并提出整治、查处、处置及取缔方案,排查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打击阶段(2014年11下旬到2015年1月上旬)
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对每个非法开采点现场进行勘查、评估、鉴定,形成评估报告书。由公安、国土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当地群众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所有非法矿点进行全面彻底地关闭、取缔;并对涉及污染环境、破坏林地、偷税漏税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作案、屡整屡开、影响极坏、数额较大的无证非法采矿案件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提高震慑效果。要严明纪律,加强对参与非法采矿的党员干部的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月中下旬)
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含非法矿点植被恢复、水资源治理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采矿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非法采矿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面部署,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