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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县转发了衢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就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吧!
找干货 明确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县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的50%计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县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的20%计发。 快落地 严格按要求尽快落实失业待遇。 各级各部门应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待遇落实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7月15日前全面实施,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