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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8〕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
《常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衢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常山县“四四二”战略体系,紧紧围绕矿业转型升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两个主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常山县矿产资源禀赋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勘查环境,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省级规划目标任务。
二、切实抓好《规划》的任务落实。要提升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服务水平,服务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创新机制,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夯实资源基础;加强资源产业基地建设,提升矿业发展水平,稳定资源供应能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调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开采空间布局;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