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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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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厅联电子〔2017〕25号)、《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现就我省开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经信、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地级或县级行政区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二、请各申请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20〕164号)(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文件发布>电子信息”栏目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21/c8012651/content.html)要求,认真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实地考察或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上报满足评选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

三、联系人

1.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 姚春彬,电话:0571-87056913,手机:13588866015,电子邮箱:yaochunbin@163.com,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01室,邮编:310007;

2.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朱霜洁,电话:0571-87055490;

3.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倪力,电话:0571-8770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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