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乡机关各办、中心:
《东案乡农村网格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3日
东案乡农村网格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为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全科网格建设体制机制,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网格治理质效,夯实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体系的底座节点,围绕“事件圆满处置在网格里、服务满心在网格里、群众满意在网格里”的“三满”网格建设标准,根据《衢州市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建设二十条举措》(衢县统办(2021)2号)以及《常山县进一步规范“满格里”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政法(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
范网格管理考评工作明确如下:
一、规范网格划分
1.网格一般以自然村、片组为划分单元,按照300-500人左右的标准划分。
2.村情复杂、重点攻坚任务繁重、信访矛盾问题突出的村可视情在原有网格基数上增设网格,由村支部及组团联村提出增设方案,经乡党委审议通过后报县委政法委审批。
3.网格分类制度。根据网格的工作任务和复杂程度,将全乡32个网格分为重点网格和普通网格,其中重点网格数不低于总网格数的10%。
二、选优配强“一长三员”
4. “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不得担任网格长,对村内网格整体事务统筹负责。
5.网格长原则上由村党支部成员或副主任担任。专职网格员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连任的可放宽至58周岁),能熟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热心公益、熟悉农村事务,可从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党员骨干、志愿者中择优选配。
6.未担任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的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部进入网格担任骨干兼职网格员并录入信息系统;群团组织、治调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可纳入兼职网格员队伍,由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建立兼职网格员手册。
7.网格指导员由组团联村干部或部门派驻生态指导员担任,坚持“一格一指导员”,避免一名干部担任该村多个网格的网格指导员。
8.专属网格(远山云间网格)原则上应配备“一长三员”,专职网格员可从党员骨干、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村民代表等群体中择优选配,也可探索第三方聘用等用工形式。网格长、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可由就近网格的服务管理人员兼任。
9. 探索“多员整合”,挑选1-2个村山塘水库巡查员等条线协辅人员与网格员队伍进行融合,融合后相关协辅人员经费作为网格员队伍绩效补贴。试点成效显著的村在乡对村年终考核中赋予专项加分(建议加分10-20分)。
三、强化网格党建
10.实现党组织在网格全覆盖,落实议事场所、鲜明标识、相应设施、运行制度、工作经费“五个有”。
11.网格党小组组长原则上由网格长担任;网格长非党员的,由网格内其他优秀党员骨干担任。
12.按照“就近就亲就熟”原则,建立“1+N”党员联户机制,户数尽量控制在15户以内。
13. “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应统揽负责整个村工作,要通过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重大事务“五议两公开”决策等制度,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听取网格事务汇报,指导网格工作开展,抓好网格重大事务把关,使村管理与网格管理融为一体。
四、规范网格事件报送和办理
14.乡、村、网格三级要将“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作为乡、村流转、交办、处置网格事件和管理网格事务的主系统;将“掌上基层”APP作为网格“一长三员”掌上系统,大力推广掌上办公。
15.实行专、兼职网格员上报事件和网格长办理事件的“报办分离”机制。一级事件由网格长负责办理、办结,专、兼职网格员协助;二级事件由“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办理、办结,村“两委”干部协助;三级事件报乡综合信息指挥室,由指挥室流转交办至“四平台”处置。
16.对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件,需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内每五个工作日反馈办理进度,可以不作为办理超期。
17.乡综合信息指挥室要以网格为单元,表单化、条目化方式梳理“一长三员”报送事项清单,体现事项报送“共性+个性”,提升事项报送精准性。
18.每个网格每月原则上需报送2条以上三级事件信息,每月事件基数完成率最少要达到100%及以上。事件信息采集主要由专职网格员为主,兼职网格员协助完成。事件信息要素要齐全规范(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照片等)。
19.强化网格有效事件的报送。网格要及时准确收集采集录入网格内信访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隐患、社情民意,及与“疫情防控”、农民建房管控等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重大信息(指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在半小时内上报乡综合信息指挥室。
20.省、市、县、乡通过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下发的专项任务,网格长与专职网格员应当及时响应,响应率须达到100%,并按照具体要求通过“掌上基层”APP按“专项+‘主题’+事件描述”的格式规范上报。
21.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平安浙江”APP和“慢城通”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收集的各类社情民意要做到“日报到+周处置+月研判”,即一日内上门了解处置、一周内反馈处置情况、每月进行研判分析梳理高频事项。针对一般民生事项由专职网格员及联户党员上门了解处置;较大民生事项由网格长牵头处置;重大民生事项由“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牵头处置,视情可上报乡级综合信息指挥室进行流转交办处置。
22.乡综合信息指挥室要定时对网格事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回访、督查、倒查等形式,推进网格事项高质量办结,确保我乡事件办理规范率达到100%、事件办理满意率不低于95%。
五、加强网格考核考评
23.将村两委干部的基本报酬纳入网格考评,统筹保障。对“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一长三员”、组团联村成员、部门入格人员等网格化服务管理力量实行分类考评与责任捆绑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月定期对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4.同一村级网格年度内被省、市、县暗访督查,发现工作不规范而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发生平安考核“一票否决”事项的;月度考核累计3个月不合格的(即百分制考评,月度考评分数低于60分的)及发生其他相关严重事项的,原则上应列入年度末位网格。
25.除末位网格(原则上1个)外,其他村级网格按一等奖(20%网格数)、二等奖(50%网格数)、三等奖(30%网格数)比例进行考核,拉开考核差距,每个考核档次之间绩效差距不少于1500元,末位网格的绩效考核补贴,不得高于三等奖网格绩效考核补贴的50%。
26. “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绩效考核,参照所在村网格绩效考核的平均数执行。
27.农村网格工作考核补贴由基数乘以系数得出,基数原则上按照“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基本报酬核定(以不低于常山乡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为标准)。其中:①“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在基本报酬保障到位的基础上,综合村规模、工作任务、职责履行等因素,网格工作绩效系数为0-0.4,其绩效考核在年终一次性发放。②网格长兼任专职网格员、村两委成员兼任专职网格员、非村两委成员任专职网格员、骨干兼职网格员网格工作绩效系数分别是0-0.45、0-0.35、0-0.4、0-0.2。网格长、专职网格员、村两委成员担任骨干兼职网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按400元基数发放,上半年度绩效考核按2000元基数发放,剩余的绩效考核在年终一次性发放;非村两委担任骨干兼职网格员及其他普通兼职网格员实行“以奖代补”,由各村根据实际自行解决。③“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及网格相关人员的其他村务绩效考核与网格工作捆绑考核。
28.网格工作进行月度“四维”考评。即乡综合信息指挥室、组团联村及“一肩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分别考评打分;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打分(可在每月党小组会议时由参会党员,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对本网格的“一长三员”进行打分),按照40%、30%、15%、15%分值占比,形成网格月度考评分数。
29.建立网格考评倒逼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对网格事件“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应处置未处置”而造成重点人员失联失控、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平安考核“一票否决”、新增违建等情况的,在月度考评中加倍扣分;情况严重的,则立即“换人干”。
六、规范网格事项准入和培训
30.根据省、市、县关于网格事务准入文件要求,相关事项拟入格开展的,应当经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审查并报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审批;未经入格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得由网格承担。对临时性入格事项,应当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明确时限,紧急性、突发性事件除外。
31.部门(单位)入格的事项,由部门(单位)入格人员承担主体责任,网格“一长三员”协助配合。
32.实行“1+1+12”培训工作机制。每年分别开展1次线下综合业务培训+1次线上视频培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网格业务工作培训。
七、规范网格人员调整
33.各村网格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与本届村“两委”同步开展工作,届内离职、卸任的村“两委”成员自动退出网格队伍,经乡党委研究后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因村“两委”换届,所有网格“一长三员”自动卸任,必须重新进行选聘,选举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选配到位。退出网格队伍人员的网格工作补贴自退出之日起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