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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鄞州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新一轮追溯体系服务工作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20〕25号)、《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宁波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数据采集服务和平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20〕64号)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专项资金对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的推动作用,制定《鄞州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政策依据:《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新一轮追溯体系服务工作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20〕25号)、《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宁波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数据采集服务和平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20〕64号)。 (二)制定过程:区商务局对我区食用农产品追溯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并听取了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进行了政策制定的对接、商讨,于2021年上半年拟成初稿。经商务局党组会议研讨、修改后,文件内容进一步完善,最后形成送审稿。 三、政策主要内容及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一)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框架主要由七个部分组成,分为总则、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对象、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及标准、专项资金使用程序、专项资金审核及拨付、专项资金监督与检查、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了本政策制定的意义与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设立目的、使用原则、资金来源。 第二部分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主要用于全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各类数据采集服务点,各流通节点建设费用,数据采集服务点运行管理维护费用,检查、考核、奖励等管理工作费用,体系宣传推广等费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常见问题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jianwenti/2021/1214/43041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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