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昨日,宁波公共巨灾保险启动查勘赔付。截至昨日下午3点,宁波公共巨灾保险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累计接报案42531笔,报损金额3214.55万元,已查勘42498笔。
巨灾险具体怎么赔?哪些情况可以赔?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向市民进行了解读。
巨灾保险是什么时候推出的?实施情况如何?主要特点?
答:巨灾保险是2014年11月推出的,三年为一轮实施期,现在是第三轮实施,实施6年来,累计向20余万户(次)受灾居民家庭支付赔款1.28亿元。主要特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覆盖、低保障。聚焦灾害事故防范损失救助,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要涵盖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求助理赔。
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哪些?
答:我市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巨灾发生时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含见义勇为人身伤亡增补抚恤),以及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我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的家庭财产。
巨灾保险保什么?
答:我市巨灾保险是多灾种叠加、多层次保障的公共巨灾保险制度。1+N模式:以自然灾害为主险+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保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一是自然灾害救助。
(1)自然灾害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因台风、龙卷风、雷击、暴雨、暴雪及由上述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的地质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或衍生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赔付家庭财产损失的救助费用。家庭财产损失仅针对住房损毁、进水情况。
(2)自然灾害人身伤亡抚恤救助。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因台风、龙卷风、雷击、暴雨、暴雪及由上述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水、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的地质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或衍生灾害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公司赔付死亡、残疾抚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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