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我县传统产业转型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苍南县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苍财教〔2017〕59号),现将2021年苍南县第二批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与我县独立法人单位建有技术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相应的技术研发或推广能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技术依托单位均具有良好科研信誉度。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具有创新性(详见附件3)。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5.项目开发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的科技项目,实施地必须在苍南县域内。
7.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1)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投入符合高新认定标准的企业;
(3)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4)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军民融合项目;
(5)安全生产领域、民生领域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二、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网上在线申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选择苍南县办事事项中的“县(市、区)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报《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社会科技(医卫)项目申报需要提交《苍南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中不能出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为无效申报处理。
(二)审核受理
社会科技(医卫)项目由县卫生健康局予以初审;其他科技项目由所在乡镇予以初审;初审之后由县科技局科研管理科进行形式审核。根据 “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简化办事流程,县级科技项目在网络申报阶段不需提交书面材料,经专家网评、局务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后,县科技局下达科技项目立项通知。
(三)提交的电子材料
1.《浙江省县(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苍南县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重大项目、医卫科技项目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一般和小型工农业科技项目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