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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苍南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监测农民收入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统计局《苍南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监测农民收入调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苍南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监测农民
收入调查方案
为使我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监测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全市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苍南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监测农民收入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关键在乡镇,难点在欠发达乡镇。目前,乡镇农村居民收入指标来源缺乏依据,数据质量不高,不利于奔小康工程持久实施。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获得真实可靠的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数据,监测欠发达乡镇农民实际收入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包括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66元的乡镇,即列入全县“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25个欠发达乡镇,调查对象为各乡镇农户。调查样本户调查期内收支情况指标详见调查表。
三、调查方式和方法
调查方式采用二阶抽样、入户询问调查方法。在欠发达乡镇中抽取总户数的约5%作为样本户进行抽样调查(少于50户按50户计)。样本户的产生分为两步,第一步,乡镇抽村:按各村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排列、等距抽取一半的村;第二步,村抽户:将抽中村农户按户籍登记顺序对称等距抽取样本户。
调查工作由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对各乡镇数据质量负责,督促乡镇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乡镇负责调查员选调。各抽中村配备一名调查员,调查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社会经验和高度责任心,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数据采集,采用调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调查员应按照调查项目对抽中户逐项询问、逐项填写,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准确无误。
四、调查期和调查时间
调查期为2002年至2007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经济收支。调查时间为2003年6月份除原列入“省百乡扶贫攻坚计划”的4个欠发达乡镇外地其他欠发达乡镇调查2002年资料,2004年至2008年的1月份所有25个欠发达乡镇分别调查上年度资料。
五、调查组织实施
各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调查工作统一由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欠发达乡镇政府要加强领导,依法调查,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实事求是,力求准确。要成立由各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任副组长,统计人员等其他同志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调查工作所需的人员力量,选调配备好调查员,原则上要求每个抽中村配备一名调查员。
各乡镇要动员、支持群众如实填报调查表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填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表内容,不得对如实填报调查内容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借口干扰调查工作。
附:2002年苍南县25个欠发达乡镇情况一览表
苍南县统计局(印)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