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政办〔2004〕12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打私办《关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的实施意见
苍南县打私办
(二OO四年五月十日)
为了认真做好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促进我县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理念。根据反走私斗争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新思路,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重点,引导进出口企业诚实守信、规范自律、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县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目标
2004年市人民政府计划安排175家企业开展规范工作,其进出口贸易额达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的75%,2005年要基本普及,其进出口贸易额达到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0%以上。按此要求,我县今年拟定13家(其中市定4家)重点企业率先开展规范工作,其进出口贸易额要达全县进出口贸易总额的75 %;2005年,我县再确定20家企业开展规范工作,其进出口贸易额要占全县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0%以上,以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三、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苍南县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府办、县打私办、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人民银行,以及商请温州海关驻敖江办事处、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敖江办事处负责人组成。完善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同时,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预警联动机制。海关、外经贸、工商、检验检疫、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关注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扩大向“信用苍南网站”提供信息的范围。在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完善企业信用等级状况通报制度,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协调小组要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联络员会议,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及时研究和解决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监督自律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企业信用警示制度,促进企业讲求信用,自觉规范经营。要树立好的典型,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各种优惠便利待遇;对不讲信用、有走私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县打私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信用度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各企业要制定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制度,按照自律为主、监督为辅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进出口行为。
四、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要求
(一)确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方案。由县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协调小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我县现有的企业名单,充分考虑地域、行业、规模、企业性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点面结合,综合确定当年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企业名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做好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
(二)完善规范标准,落实便利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标准,各企业要对照规范标准进行自查整改,修订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与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形式,加强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一些进出口方面的实际问题,把为企业提供的各项优惠便利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教育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守法诚信宣传,并对有走私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县打私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进出口企业组织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管理者和有关业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营造“守法自律,规范经营”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