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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
我县卤制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继续开展我县卤制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继续开展我县卤制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卤制食品行业的质量水平,优化结构,提升行业层次,实施对卤制食品行业的长效监管,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卤制食品行业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压缩总量、规范条件、联合兼并、扶优扶强”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增强责任感,加大整治规范力度,以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卤制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引导企业进入园区生产,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进园生产,统一污水处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采用标准,使我县卤制品行业达到国家QS市场准入标准,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打响区域整体品牌。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3年8月)
着重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卤制食品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专门讨论整治方案;二是召开食品园区建设协调会,专题研究灵溪沪山和桥墩园区建设的相关问题;三是召开卤制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和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应对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03年8月-2004年9月)
(一)做好申报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期工作。今年8月份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质检监函[2003]19号文件要求,对我县卤制食品企业进行再次的摸底调查,掌握最新全面的详细资料,为企业申报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好基础工作。
(二)加快卤制食品园区建设。一是证照齐全的生产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作,鼓励企业入园生产。证照齐全的卤制食品企业有提出入园申请的,允许其有一定的整改期,其余企业将一律依法予以关停;二是各镇做好入园企业预申报登记和意向性协议签订工作。对预申报入园生产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及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帮助企业尽快办理入园的有关手续,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做好标准厂房等规划建设。灵溪镇卤制食品工业园区用地规模为500亩左右,力争在9月份完成土地农转用报批工作,10月份动工建设,2004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桥墩卤制食品工业园区用地规模为200亩,首批入园生产企业力争要在8月份动工建设,2004年元旦之前建成投产;三是工业园区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做好联合兼并重组工作。各乡镇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组织松散型、半紧密型或紧密型企业或集团,鼓励他们以有偿使用方式,允许其内部成员统一采用8-10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进一步把卤制食品行业做大做强,增强苍南卤制食品的品牌效应,扩大对外的知名度,减少苍南卤制食品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
(四)召开卤制食品通过国家行业标准审定的新闻发布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紧做好卤制食品通过国家行业标准审定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定9月下旬邀请国家、省、市等各大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温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我县卤制食品产品质量,以进一步扩大在国内的影响力。
(五)加强卤制食品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使其要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保护、自求发展的作用,切实做好卤制食品行业自律工作。
(六)继续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的企业,清理整治在外挂靠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开展卤制食品产品质量卫生大抽查活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给予查处。各企业要根据产品标准,添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强化企业的出厂检测率,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04年9月-12月)
一是表彰一批先进。2004年底,对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管理规范、劳动安全、卫生、环保达标的企业给予表彰;
二是争创一批名牌。帮助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培育1-3个市以上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
三是做好申报原产地保护的准备工作。各部门和乡镇要做好延长产业链的相关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发展鸡、鸭养殖业,为申报“苍南卤制食品”原产地保护奠定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整治的紧迫感。
有关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卤制食品行业整治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要把对整治的认识提升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上来。要充分认识国家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食品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的有效手段,是入世后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我县食品行业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整治的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卤制食品专项整治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灵溪镇、桥墩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卤制食品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
经贸部门要在宏观上指导卤制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及食品质量安全许可考核上报工作;卫生部门要抓好卤制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要着重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等违法经营行为,抓好在外挂靠企业的清理,做好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的注册登记工作;环保部门要抓好生产企业污水治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工业园区建设和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农保地调整和打击违法用地等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要及时做好企业入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各有关乡镇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帮助入园企业做好手续审批及园区规划建设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苍南卤制食品的区域品牌。
通过电视、报纸和召开多层次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认清卤制食品质量卫生整治的必要性。要坚持不懈地宣传我县的“质量立县,名牌兴业”战略,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产品质量,参与质量监督,及时宣传企业重质量、创品牌的先进事迹,同时揭露和抵制伪劣产品,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进行宣传报道,对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管理规范、劳动安全、卫生、环保达标的企业给予宣传表彰。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及卫生条件、劳动安全、环保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给予查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