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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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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5〕11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办各科、办:

  现将《县政府办公室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苍南县2005年县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结合本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县府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第二条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由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办负责具体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李道骥同志任组长,王劲、吴克修同志任副组长,吴农军、蒋挺、林维清、陈华爽、陈世初、王忠秀、李招桂等七位同志为成员。

  第三条 县府办领导班子全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具体问题;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第四条 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待遇,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按规定配齐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支部纪检员分工。

  三、责任分工

  第五条 根据《苍南县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文件精神,本办有以下几项任务:

  负责控制会议、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以及乡镇政务公开等具体工作。

  牵头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县政府机关政务公开;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工作。

  参与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和中纪委〔2005〕2号《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切实解决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不准购送和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借乔迁、婚丧喜庆事宜敛取钱财的规定;落实年度公务接待费开支总量控制要求,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活动;制止公车私用行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的管理和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强化对国有和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公务小汽车的配备使用管理,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三统一两定点”及公车改革试点工作;校务公开;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等17项工作。

  第六条 结合各位县长分工内容及本办实际,将本办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分工如下:

  李道骥: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本办负责、牵头、参与的全县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主抓全县控制会议、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牵头全县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入库停放和定点维修、定点供油工作;抓好公务接待费开支总量控制工作。

  王  劲:负责办公室深化效能建设工作;规范办公室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吴农军: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

  蒋  挺: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林维清:牵头负责全县乡镇政务公开、县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华爽: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

  吴克修:配合李道骥主任具体负责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负责牵头全县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主管本办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违反从业规定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陈世初、王忠秀、李招桂负责各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学习制度

  第七条 办公室主要领导一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党课或者专题讲座。按规定开好一年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八条 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集中党员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课全年不少于4次,党员教育面达95%以上。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

  第九条 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廉洁自律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规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第十一条 办公室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班子成员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并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

  第十二条 切实加强对交通、通讯工具的管理。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的安装配置和话费的报销按规定执行;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入库停放和定点维修、定点供油。

  第十三条 从严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不准收受礼金、礼券、礼品和各种纪念品,巩固礼金、礼卡、礼券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

  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接待标准。落实年度公务接待费开支总量控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工作日中餐禁酒的规定,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管理与监督。规范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八项要求即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认人唯亲、营私舞弊;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第十七条 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职能,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效能革命,解放思想,推进苍南跨越式发展。

  第十八条 狠抓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十九条 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按规定程序实行党组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制度。

  六、信访及纪检案件办理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制度,信访案件及时办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办结率达90%以上。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主要领导重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并亲自组织督促,确保办案力量和办案经费。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

  七、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县府办主任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办公室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腐败问题、本单位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第一、第二责任人按照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主题词:监察  廉政建设  通知

   抄送:县纪委。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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