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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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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5〕10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从6月1日开始,我县进入非森林防火期。但林下可燃物负荷量普遍超标,林区人为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潜在的森林火灾隐患依然严重,随时都有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了切实做好非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重视非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对非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一次专门部署,特别是夏季农忙等重要时期和人为活动频繁的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必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到位。

   二、要利用非防火期森林防火任务相对较轻的有利时机,抓好保林员队伍和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经常性地组织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督促检查,防患于未然。

  四、要认真研究非森林防火期工作规律,适时开展一些护林巡逻,做好野外火源管理,严防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凡非防火期内的节假日和晴朗干燥天气,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值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并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防火  通知

   抄送: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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