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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5〕9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检测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协调,优化检测资源配置,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苍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现将协调会议组成人员和协调会议职责通知如下:
一、协调会议组成人员
主 任:蒋 挺(县府办)
副主任:李美君(县委农办)
杨沈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董文琴(县发展计划局)
成 员:项延钢(县财政局)
何国祥(县农业局)
李长光(县林业局)
余景庭(县海洋与渔业局)
张 强(县工商局)
章月影(县卫生局)
祁灵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杨沈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会议职责
(一)研究提出我县农业标准化的总体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改革政策建议,为县政府总体统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供决策服务。
(二)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帮助各检验机构完成实验计量认证,依法开展农产品检测。
(三)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县政府下达农产品监督检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综合检测结果,分析研究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向县政府报告。
(四)研究部署我县重要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对生产、流通等领域开展农产品强制性标准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标准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