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4〕26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苍南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的相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苍南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协调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维清(县府办)
副组长:冯存鎏(县规划建设局)
成 员:蔡卫国(县发展计划局)
项延钢(县财税局)
朱成堡(县规划建设局)
蔡呈串(县监察局)
曾云微(县审计局)
吴建新(县公安局)
洪顺轩(县国土资源局)
吴纪照(县工商局)
林中钢(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陈明玉(县人行)
林小斌(县建行)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成堡兼办公室主任。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