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5〕20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城新区5-12地块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灵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了积极推进5-12地块房屋拆迁工作,促进“天和家园”项目开发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新区5-12地块拆迁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传君(县政府)
副组长:林维清(县府办) 魏中梁(县房管局)
陈国苗(县城新区管委会)夏作飞(县国土局)
冯存鎏(县规划建设局) 陈玉明(县公安局)
林 敏(灵溪镇政府)
成 员:陈传亮(县法制办) 蔡启增(县房管局)
陈先艺(县城新区管委会) 李君敏(县城新区管委会)
黄清新(县公安局) 吴招鹏(灵溪中心所)
董文献(县国土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新区管委会,陈国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拆迁业务组、政策处理组、安全保卫组、思想工作组,从灵溪镇及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拆迁业务组组长为吴联泽(县房管局),成员为黄际团(县城新区管委会)、陈仁进(县房管局)、张晓华(县房管局)、董作桓(县城新区管委会)、黄书朵(县城新区管委会)、黄燕翼(县国土局)、金世荣(县规划建设局)、朱成仔(县司法局)、陈世尧(县司法局);政策处理组组长为陈先艺(县城新区管委会),成员为陈教岁(灵溪镇)、陈体敬(县城新区管委会)、陈剑雄(县城新区管委会)、廖书豪(县城新区管委会);安全保卫组组长为林仲清(灵溪中心所),成员为黄年实(县城新区管委会)、黄恪(灵溪中心所)、刘际考(灵溪中心所)、黄正雄(灵溪中心所);思想工作组组长为李君敏(县城新区管委会),成员为许碧成(县城新区管委会)、黄丹青(县城新区管委会)、郑都(县城新区管委会)、鲍可(灵溪镇)、王光辉(灵溪镇)。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