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18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
2006-2007年度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品牌立县战略的若干意见》(苍委发〔2005〕116号)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品牌强县”,力争2007年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实现浙江名牌产品10个以上,浙江著名商标12个,县级以上品牌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县工业总销售收入的25~30%的工作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06~2007年度我县质量与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明确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实施质量
与品牌战略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手段,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引导列入培育目录的企业不断改善质量管理。采取政策导向,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的工作机构,负责品牌培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评比奖励等工作。促使辖区内县级以上名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当地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有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质量与品牌战略的规划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编制好本部门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计划,并加强对企业创品牌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有关商会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督促商会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改局、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建设局、外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工商联等相关单位。
三、大力实施质量与品牌战略。力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实现浙江名牌产品10个以上,浙江著名商标12个;完善苍南名牌产品和苍南名牌商标的评价机制;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促进质量提升;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支持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出口名牌产品评价活动;在农业、水产、林业企业中要大力推广标准化工作,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业、水产、林业特产产品的名牌培育和创建工作;做好旅游点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和旅游饭店、星级饭店的创名牌工作。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工商局、建设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
四、积极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根据《苍南县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印刷、休闲食品行业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中全面开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促使重点行业的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各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明显提高,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品牌经济的数量和规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避免出现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质量监管,开展行业创名牌活动和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质监局、文化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公安局、工商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农业局、财政局、建设局。
五、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做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督促企业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大对行业无序竞争或恶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企业查处力度;依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协助单位:县质监局、公安局。
六、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品牌运营的发展道路。对品牌企业申报省市级重点项目及国家、省、市重点技改项目优先申报,县重点技改项目予以优先立项,在申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项目上也要优先上报;做好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与规划工作,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协助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七、完善科技进步的激励政策。将科技激励政策从科研成果的鉴定延伸到科研成果的转化,并作为科技立项和验收的重要指标;帮助企业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或技术标准,推进科技成果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协助单位:县质监局、经贸局。
八、加大对品牌的培育力度。指导、帮助列入名牌培育的企业做好清洁生产、职业卫生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鼓励企业导入ISO14000、ISO18000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扶持名牌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商标、专利、标准化、计量检测等品牌技术基础工作;对列入名牌培育目录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电力供应方面给予支持,并制订相应政策;在新建厂房或上马技改项目时,在土地指标安排、规划选址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优秀品牌、质量管理人才。筹备成立浙江WTO/TBT通报咨询点苍南工作站,及时为名牌企业收集并提供国际贸易技术性壁垒资料信息,指导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责任单位:县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电业局、人行等相关部门。
九、明确资金渠道,实施品牌激励政策。推出我县质量与品牌奖励规定办法,县财政每年要安排质量与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保障质量与品牌战略活动的顺利实施,同时其他有关专项经费的安排要向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倾斜;建立乡镇级质量工作专项基金和品牌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十、完善信息互报制度。把实施品牌战略与工业大企业、成长型企业和列入名牌培育目录企业的统计监测制度相结合,加大对名牌企业和列入名牌培育目录企业的统计服务工作力度,及时通报名牌企业的综合分析数据。质量与品牌战略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反馈到县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64837907,传真:64837999),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的产品质量态势仍然不容乐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我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是今后我县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根据任务分工和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