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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11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苍南县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苍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是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县之一。全县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7处,其中滑坡84处,崩塌53处,泥石流9处,地面塌陷1处,分布于全县30个乡镇,直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796户,人口4138人,房屋211幢1084间。近年来,特别是去年遭受8号强台风“桑美”袭击,全县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但有一些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见附件一。
二、2007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重点防范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县降水较常年同期略偏多,预计6月中旬雨季结束,我县将进入盛夏干旱期,届时可能有20至25天左右晴热少雨天气。今年影响我县的热带风暴或台风有2个左右,最大可能出现在8月上半月和9月上半月。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是5月至9月。
(二)防治重点。根据我县1:10000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结合当前实际,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为中南部、西部和东部沿海山区,重点乡镇为灵溪、矾山、蒲城、岱岭、沿浦、霞关、马站、桥墩、观美、莒溪、石砰、金乡、赤溪、凤阳、中墩等15个乡镇。重点防灾地段是山区群众高切边坡建房,78省道、县、乡级公路和康庄公路沿线不稳定边坡,建筑垃圾堆放点,重大工程深开挖基坑,温州矾矿地面塌陷以及石料矿山(包括废弃石料矿山)不稳定边坡。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定全县需重点做好防治工作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见附件一)。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苍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交通、水利、规划建设、教育、旅游、气象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长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为具体责任人。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落实监测等有关防灾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和警示,及时通知并组织群众撤离。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见附件一。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苍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防治要求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等,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搞好预警预报。
1、5月底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实地检查,落实好防灾工作责任制,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矾山等15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乡镇,都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县20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和村两级都要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应急分队。
(2)调整、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使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每户村(居)民都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1人。
(4)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个制订、完善防灾应急预案、树立警示牌,并准备好锣或哨子等临灾预警信号。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村居、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平时每个月监测一次,汛期每十天监测一次,台风、暴雨和连续降雨三天以上(含三天)期间及其以后三天内每天监测不少于两次,必要时保持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密切注视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在整个汛期,特别是在台风、大暴雨和连续降雨三天以上(含三天)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人员,按照《苍南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巡查,搞好预警预报,同时要建立巡查台帐。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填写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收看、收听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信息,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时,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要立即将信息通知到辖区内有关村居、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并做好有关防灾和避让工作。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含义和应采取的防御措施见附件二。
(四)严格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和连续降雨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村居、基层单位,要按照《苍南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苍南县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加强值班,确保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县政府根据报告的情况,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苍南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要求,做好相关的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县发展改革局不得批准或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县国土资源局不得批准其用地,县规划建设局不得批准其建设。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实施。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各级政府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得批准其规划。
(六)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治理工作。抓好全县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查明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研究其发展和危害的趋势,提出科学防治措施。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多方筹集资金予以治理,早日消除隐患。对于稳定性好、危险性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简单治理专家论证认可后,可不再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加强对石砰乡学校后山滑坡一期治理、矾山镇西坑路福德垵一带地质灾害治理等治理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七)加快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实施进度。各有关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委办发[2004]193号、温政办[2006]16号和苍政办[2006]216号文件精神,抓紧搞好避险移民安置点的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和工程施工等工作,加快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实施进度,早日消除灾害隐患。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地段房屋搬迁和安置情况,对已经进行安置的避险移民户其原有房屋必须限期予以拆除,县有关部门要注销其房产权证,否则,县补助资金不予拨付,不予发放安置房产权证。
(八)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尽量避免在山体斜坡地带进行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动,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开展植树造林,禁止乱砍滥伐森林。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县政府值班电话:64762332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64702850 传真:64766868
附件:1、苍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表;
2、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含义与防御措施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地质灾害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二:
地质灾害预报等级含义与应采取的
防御措施表
等级 | 含 义 | 防御措施 |
一级 |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 |
二级 |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 |
三级 |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注意)。 | 密切注意本地的降雨情况,加强灾害点的巡查,提醒灾害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做好避让、撤离准备。 |
四级 |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大(预警)。 | 暂停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加密灾害点的巡查,通知灾害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做好避让、撤离准备,抢险救灾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
五级 | 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警报)。 |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在岗指挥应急工作,加密灾害点的巡查,立即撤离灾害危险区内的人员,关闭有关道路,抢险救灾人员应急待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