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8〕3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地质灾害
避险专项用地指标报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通知书》(浙土资规计〔2007〕211号),省政府追加我县地质灾害避险专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2亩。经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六个项目的用地报批手续,共征用耕地1.8321公顷(计27.5亩),还有可用指标44.5亩。
根据我县已经调查论证列入搬迁的地灾点,括山乡三岗内村,沿浦镇李家井村,蒲城乡西门外村,藻溪镇草白村、毛徐村,桥墩镇凤岭村、金山头村、高山村、树枫村,南宋镇溪光村,赤溪镇园林村,莒溪镇大垟村、坳下村梅人贡、天井村双坑、中墩乡尖礁村,霞关镇金玉沙居,灵溪镇五亩村,马站镇下魁村等18个地灾点列入用地报批。其中括山乡三岗内和沿浦镇李家井村已大部分搬迁,莒溪镇大坪村已搬迁,安置在农保地,省国土厅已同意农保地调整;括山乡三岗内、沿浦镇李家井、莒溪镇大坪村、桥墩镇凤岭村和藻溪镇草白村、毛徐村等6个地灾点已由省扶贫办下达了补助资金。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请上述乡镇政府务必集中力量,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做好农保地调整和用地报批手续办理等各项相关工作,以便尽快实现避灾户搬迁安置,早日消除地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地质灾害 土地 通知
抄送: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局、农办、财政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