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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8〕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城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城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严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切实有效开展。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苍南县城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顺应民声民意,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县城灵溪镇的交通安全畅通,改善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法》及城市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灵溪镇开展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统一领导、依法依规、联合执法、稳妥推进”的原则,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残疾车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县城灵溪镇交通营运秩序,同时逐步解决残疾人出路问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城镇的建设,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和省级文明城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健全人驾驶残疾车参与道路交通,杜绝健全人驾驶残疾车现象;
(二)严厉禁止非灵溪户口残疾人在灵溪镇驾驶残疾车参与营运,基本杜绝非灵溪户口残疾人在灵溪镇驾驶残疾车现象;
(三)严格管理残疾人驾驶残疾车行为,严厉打击在灵溪镇残疾车禁运区和禁行路段内驾驶残疾车参与营运。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残疾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公安局长和联系残联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县委宣传部、信访局、残联、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民政局、社保局、城管办、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灵溪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专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为保障日常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宣传发动组、路面整治组、政策处理组、信访接待组和违法打击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整治办公室:负责制定残疾车整治工作方案和具体推进措施,协调各小组的具体工作,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及时收集和反映整治工作信息。
(二)宣传发动组: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全方位宣传,宣传法规政策、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同时协调县内外对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全党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路面整治组:按照专项整治的三项目标要求和禁运区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和协调残疾车整治、查处工作。同时组织查处取缔非法拼装残疾车的地下生产窝点工作。
(四)政策处理组:负责做好残疾人的政策宣传和劝说解释工作,按政策积极协助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五)信访接待组:负责做好相关信访接待工作,并做好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六)违法打击组:负责做好非正常访和暴力抗法事件的调查取证和打击查处工作,对挑拨、教唆、组织、串联残疾人群体冲击政府机关,扰乱办公秩序或组织非正常访的为首分子要依法严厉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给予坚决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2007年12月下旬—1月13日)
1、制定整治方案,提出整治的有效措施,发布《关于加强灵溪镇营运残疾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禁运区域和路段。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墙报、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残疾车非法营运的现状、危害,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安排,人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热切关注和支持,尤其要反复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表明政府整治的措施和决心,敦促健全人、非灵溪户口残疾人、非下肢残疾的残疾人自动放弃驾驶残疾车。
2、残联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灵溪镇范围下肢残疾人的残疾证要进行重新审核、鉴定,审核、鉴定过程中,发现确实不该发给肢体残疾证的,坚决回收或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3日—2月5日)
1、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对健全人驾驶残疾车、非灵溪户口残疾人在灵溪驾驶残疾车以及残疾车在禁运区域和路段内行驶等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对不符合规定驾驶的残疾车给予警告、扣车直至切割或回收;对人员从严从重处理,该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
2、以工商部门为主,质监、公安交警积极配合,开展对生产残疾车的地下工厂全面排摸并进行严厉打击,彻底没收、销毁非法的残疾车及其生产工具,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理。打击后,要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反弹。
3、公安交警部门要对符合残疾车驾驶条件的残疾人进行严格管理,对驾驶残疾车违反《通告》规定在禁运区或禁运路段内进行营运,或在可通行区域违法停放、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置。
4、依法加强信访管理,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引发的残疾人上访、闹事、扰乱办公秩序等各种现象,县残联、信访局、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和灵溪镇要制定处置预案,确保各种事情得到及时处置,化解矛盾。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阶段(2月6日—2月底)
各成员单位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查漏补缺,县政府将对各单位残疾车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精心组织。残疾车整治面对的群体比较特殊,牵涉面大,工作复杂。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残疾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政策处置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切实把残疾车整治工作引向纵深,圆满完成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残疾人上访、闹事、扰乱办公秩序等各种现象,要做好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及早制定处置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各类事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统一领导,密切协作。残疾车非法营运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整治工作时间紧、难度高、任务重、压力大,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既定的方案和措施,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整治一开始,各成员单位要专门抽调骨干力量在老县政府先行集中上班至整治结束,并与本单位所有业务工作脱钩,专门负责残疾车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严格责任,明确分工。整治残疾车、维护交通秩序由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打击残疾车地下工厂由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对残疾人扰乱有关部门办公秩序的由当地乡镇和县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劝返工作,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对到县政府或上级部门上访的由信访局会同有关部门、乡镇负责解决。社保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规划,切实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主动帮助解决低保问题。县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向广大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以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在整治残疾车过程中,各部门既要严格管理、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残疾车各类违法,又要考虑到残疾人为社会弱势群体,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避免因简单的执法将矛盾激化。
(五)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残疾车管理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在打击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沟通,发现可能引发信访、闹事、扰乱办公秩序等情况的,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做到预防在先。
主题词:交通 残疾车△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
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