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7〕29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苍南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苍南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县行政中心办公各单位遵照执行,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苍南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文件精神,根据苍委办发〔2006〕74号《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县级机关在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苍南“后发崛起、全面跨越”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县级机关在节能减排中发挥表率作用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努力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要通过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在机关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一)节约用电
1、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空调温度由各办公室自行调节改为由控制中心统一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空调开启后关闭门窗。
2、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一律改装节能灯。路灯改用光控,消防楼梯照明灯改用声控。
3、空调水泵和卫生间排风采用变频技术。
4、会议室照明按不同情景模式控制使用。
5、楼层公共开水器定时供应热水,严禁自行配置饮水机。
6、加强外围景观照明灯的控制使用,平时一律不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实行限时启用,时间为18时至23时。
7、严禁自行配置移动式取暖设备。
8、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减少非办公时间电梯开启台数,提倡三楼以下及上下楼层不超过二层时不搭乘电梯。
9、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
10、封闭非功能性百叶以改善建筑节能。
11、调整配电运行方式,充分利用楼宇自控系统,严格控制运行参数。
12、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减少室外公共区域冲洗次数,每月冲洗一次。
3、花木浇灌实行人工、智能相结合,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4、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降低水龙头水压,减少小便斗出水量。
5、禁止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节约办公费用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
2、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和系统专网,文件起草、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3、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重复清印次数。
4、推广使用再生纸,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
(四)降低公务用车耗费
1、清理机关超编、超标车辆,严格控制车辆编制和规模。
2、加快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车辆,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实行车辆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
3、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
4、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5、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6、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五)节约会务费和接待费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
2、提倡利用电视电话等传媒手段召开会议。
3、对确需举办的会议,要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与会人数和食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4、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规格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
5、大力提倡吃工作餐。午餐除接待来访的国内外重要宾客外,一律实行工作餐制度。
6、倡导在机关食堂接待来宾,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
(六)节约燃气
1、炉台安装煤气节能器。
2、回收冷凝水,提高锅炉进水温度。
3、调整锅炉燃油控制方式、减少停炉次数。
4、控制厨房热水温度为40至50℃,减少蒸汽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具体工作由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县行政中心外的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二)完善方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资源能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和产品及水、电消耗和办公费用支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后,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连同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于2008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到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8881992,传真:68881777)。
(三)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水、电、油等资源能源消耗的数据统计工作,并加以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杜绝浪费、降低消耗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岗位责任制,将资源能源节约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下属单位或工作岗位。
(四)加强监督。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车辆油耗、维修及水、电等资源能源消耗公示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建立巡查考评制度,县行政中心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年终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有关部门作为文明机关评选的参考依据。
主题词:行政事务 节能△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8日印发